地址電話 投稿須知 訂購須知 |
一. 作品內容
來稿內容、字數不限,任何形式皆可,如散文、詩歌、小說、劇本、評論、論文、遊記等。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種在國內外公開發表過;未壹稿多投。如果20天後未收到本刊的錄用通知,可自行處理(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)。
投稿作品必須出自原創,並且在《藝文雜誌》首發,不得作假,一經發現,將取消作者的投稿資格。投稿者若有抄襲、模仿他人作品等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;或者稿件內容侵犯他人名譽權、隱私權、人格權的,由投稿者承擔相應法律責任,《藝文雜誌》概不負責。
作品發表要求:《藝文雜誌》保留審稿、退稿和修改稿件的一切權力。
《藝文雜誌》不接受含有下列內容之一的作品:
1、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;
2、危害國家安全,泄露國家秘密,顛覆國家政權,破壞國家統壹的;
3、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;
4、煽動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視,破壞民族團結的;
5、破壞國家宗教政策,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
6、散布謠言,擾亂社會秩序,破壞社會穩定的;
7、散布淫穢、色情、賭博、暴力、兇殺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
8、侮辱或者誹謗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;
9、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。
其他情況,將根據收錄原則進行處理,不一一列舉。
二.版權要求
1、所有作品無論是否發表,作者均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》享有著作權。
2、所有投稿作品《藝文雜誌》及其相關合作機構(包括網站、出版物、移動網絡等),享有有使用權。
三、投稿方式
歡迎用電子文檔投稿,本刊電子信箱:yiwenmacau@163.com; 或郵寄到:澳門快艇頭裏11號國光大廈地下A鋪《藝文雜誌》編輯部 收; 郵編:999078; 來稿經審閱通過,編輯部會將修改意見反饋給您,您應在收到通知7天內提交修改稿。作者享有引用和復制該文的權利及著作權法的其它權利。
訂閱數量 | |
* | |
訂閱人(單位) | |
* | |
聯系電話 | |
* | |
通訊地址 | |
* | |
電郵地址 | |
支付金額 | |
* | |
支付方式 | |
* | |
支付日期 | |
* | |
驗證碼 * | |
親愛的讀者朋友:
您好!
《藝文雜誌》為雙月刊,逢2、6、8、10、12月出版,歡迎您訂閱雜誌。
|